近日,廣東印發了《廣州、深圳和珠海三市開展不動產登記“跨城通辦”工作實施方案》,要求廣州深圳珠海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“跨城通辦”的前期準備工作,12月底前實現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、變更登記、注銷登記業務“跨城通辦”。
近日,廣東印發了《廣州、深圳和珠海三市開展不動產登記“跨城通辦”工作實施方案》,要求廣州深圳珠海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“跨城通辦”的前期準備工作,12月底前實現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、變更登記、注銷登記業務“跨城通辦”。